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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1-02-20浏览次数:694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责任编辑:

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是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支持学科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为面向工业化、面向信息化、面向国防化建设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保证。为此,我院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认真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2006级学生的推荐免试生工作,其中包括制定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对被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接收处理投诉以及最终审批免试生名单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永久  

副组长:刘少斌  张启钱

组  员:曹群生  张  弓   王  箭   丁  岚   李科艳

秘  书:王伟华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且达到体育教学要求的学生。

2、通过全部应修必修课程。

3、具有正常在研或已结题的院级及以上学生科创基金项目或校级及以上科技类奖项(团体奖项取前三名或个人奖项取前六名)。

(二)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07级本科生中具有2011年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教改班、非教改班和工科研究试验班),第三学年所学课程的必修课学分绩点不低于3.0,四级成绩48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50分以上。

2、在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设计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学生(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团队取前三名,获二等奖的团队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对于学习成绩突出,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名列前茅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具体申请范围和对综合素质的要求由学院确定并公布。

4、申请推荐到国防院所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其中,申请推荐到中电集团所属单位和工信部下属的六所高校,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5、在经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科技、创新、设计等的获奖者和具有特殊潜质的学生,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须经学院综合考核,认定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将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

三、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

我院学生免试研究生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来选择,排名按专业进行(即1、2、3、4专业分开排名)。

(一)综合成绩排名办法

综合成绩y=学习成绩(y1)+荣誉成绩(y2)+竞赛成绩(y3)

学习成绩(y1)根据前三学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除重复课程)记为N1,N2,N3,按照30%、30%、40%的比例计算,即:

y1=N1×30%+N2×30%+N3×40%

荣誉成绩(y2)计算如下:

1、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2分;

2、荣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校十佳青年加1分;

3、连续两年获校级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加0.5分;

竞赛成绩(y3)计算如下:

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加2分;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二等奖或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加1分;获省级科技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

说明:

(1)荣誉成绩部分:1、2、3项以最高项作为y2,不进行累加。(2)竞赛成绩部分:若同一作品参赛者以最高分记y3,若不同作品获奖者可累积加分y3。

(3)荣誉成绩和竞赛成绩由同学自行申报,学院审核。

(二)校外保研

申请外校、国防院所免试研究生的先自行联系,进行校内排名,在获得相关校所的接收函后,按综合成绩排名决定指标归属。

为鼓励同学们到国防单位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所属单位深造,对申请到国防院所的同学,在其综合成绩(y)的基础上加2分;对申请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所属单位的同学,在其综合成绩(y)的基础上加3分。

申请非“211”和“985”学校的学生不予保研资格。

(三)专业硕士

学院推荐名额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推免类型,排名不分先后。选择以“专业硕士”类型推免的还可选择推免至校内或者校外。

(四)保研交流

学院推荐至校内的名额按六类下达。前五类依次为工科研究实验班学生、强化班优秀结业学生、本硕连读试点班学生、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学生和竞赛获奖学生,名额单列。第六类为面上选拔。学院之间可根据需要进行学生交流。前五类名额单列的学生交流时其名额由该生所在学院移至交流学院;第六类学生的交流,经两学院商定后由占有名额学院报送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首先递交书面申请。

(二)凡具有本硕、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不得申请外校、国防院所免试研究生。

(三)各专业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申请保送校内的学生优先分配名额,申请保送校外的学生,不再给予校内保研资格。如愿意推荐到国防单位,可根据名额情况适当调剂到国防单位。

(五)凡最终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六)义务类奖学金获得者、国防生等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学生处验核签字后,方能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七)保留入学资格的免试研究生,享受被推荐当年的免试生入学待遇。

(八)在2006级第四学年的学习中,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安排其参加教师的科研团队。

(九)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以及无法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入学资格。

(九)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异议处,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