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教学资源合理分配,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原则
1、 硕士生招生名额根据招生能力按一级学科切块划分。
2、励教师团队指导。
3、导招生名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二、强军生和单考生名额分配办法
1.强军生和单考生的招生名额单列,按照如下办法和顺序分配:
(a招生者优先;
(b) 五年内未招收强军生者资历长者优先。
(c) 招收免试生导师中:
1)前三年招收强军生及单考生总数少者优先;
2)试生比例高者优先;
3)免试生数量多者优先;
2.强军生和单考生集体组织面试,统一分配导师。
三、硕士生招生补贴办法
1、究生培养经费的15%为管理费,我院教师指导硕士生免收。
2、于违反上述招生办法的导师,需缴纳其研究生管理费,其研究生(违规名额)指导不计工作量。
本办法由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