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办法

发布时间:2011-02-26浏览次数:1425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责任编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1级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及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教学资源合理分配,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原则

1、 硕士生招生名额根据招生能力按一级学科切块划分。

2、励教师团队指导。

3、导招生名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 至少招收1人。
  • 招生名额不超过校正常招生量。
  • 招收的本校免试研究生(含专业型)不超过当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型)总数的1/2,1个直博生占0.5个名额。
  • 招收的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计入录取当年招生名额。

二、强军生和单考生名额分配办法

1.强军生和单考生的招生名额单列,按照如下办法和顺序分配:

(a招生者优先;

(b) 五年内未招收强军生者资历长者优先。

(c) 招收免试生导师中:

1)前三年招收强军生及单考生总数少者优先;

2)试生比例高者优先;

3)免试生数量多者优先;

 2.强军生和单考生集体组织面试,统一分配导师。

三、硕士生招生补贴办法

1、究生培养经费的15%为管理费,我院教师指导硕士生免收。

2、于违反上述招生办法的导师,需缴纳其研究生管理费,其研究生(违规名额)指导不计工作量。

本办法由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