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2010.11.24)
序号 | 最终截止时间 | 完成工作项目 | 备注 |
1 | 2010.12.28 |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 导师审核论文质量和撰写格式 |
2 | 2010.12月 | 公布学校抽查评审名单 | 被抽到学生,由本人提交1本学位论文至12-219 |
3 | 2010.12.30 | 提交学位论文,重复度检测、格式审查 | 按班级提交电子版论文和1本简装论文至12-219(学校仅在周五下午提供检测服务) |
4 | 2011.1月 | 网上办理答辩申请 | 由学生本人网上操作 |
5 | 2011.1.5 | 提交答辩申请(表四) | 按导师分组提交至12-219 |
6 | 2011.1.6 | 未通过重复度检测,再次提交 | 学生本人提交电子版论文至12-219 |
7 | 2011.1.10 | 提交 学院 盲审 论文 | 通过重复度测试的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至12-219 |
8 | 2011.1.17-2.20 | 放寒假 | 论文评审 |
9 | 2011.2.25 | 公布学院公开答辩名单 | 由学院组织答辩小组成员 |
10 | 2011.3.10 | 提交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 按导师分组提交至12-219 |
11 | 2011.3.21 | 答辩完毕 | 答辩秘书提交归档材料;论文按班级提交 |
12 | 2011.3.24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 | 公布通过名单 |
注意事项:1.论文格式: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校者按『校研字(2005)41号』文件执行;
3.涉密课题:对于参与涉密课题的研究生,导师应对其学位论文进行保密审查,能做非密化处理的尽量做技术处理,不能做非密化处理的,要 在论文送审前提前20-30工作日提出定密申请,具体内容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管理规定》(校研字[2006]31号)文件办理。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中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及申请学位的管理规定;
4.延期答辩:对于在规定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由研究生本人申请,逐级批准后,学校可保留其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但保留时间不超过4.5学年(入学至完成答辩止);
5.发表学术论文: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按期毕业,学院学位评审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待满足规定要求后,其学位授予问题再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6.逾期不办理答辩申请或未经审批擅自交专家评阅或组织答辩者,论文评阅及答辩结果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