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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1-02-19浏览次数:496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责任编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管理条例

 

一、基本任务

1、团结和引导研究生同学成为热爱祖国、热爱航空航天事业、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具有较强的科研究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

2、开展以学术交流和报告为主的学习、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努力为同学服务;

3、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协助院党委、院各级行政部门和校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反映研究生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4.加强同本校其他院系、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

二、基本管理原则

     为了使研究生会的运作有章可循,研究生会特确立如下管理原则以作为本院研究生会管理制度的基础:

1、统一指挥原则

      研究生会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均应在一名总负责人的指导下按一个确定的工作计划进行。研究生会主席对研究生会的全部活动负总责,各部门的活动应由各部部长负责,跨部门活动应由主席团推选的活动总负责人负责;

2、民主原则

      研究生会主张实行群策制。研究生会的每一位成员对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有建议权和质询权,主席团对每一项活动的开展具有监督权;

3、严明纪律原则

      研究生会每位成员都必须服从和尊重研究生部和研究生会的规定,并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执行;研究生会每位成员必须对研究生部和研究生会颁布的规章有明确一致的理解;研究生会任何成员,不得无故不参与研究生会活动;研究生会对任何一位成员进行的奖励和惩罚行为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原则

       研究生会的每位成员的利益或各部的利益不能超越研究生会整体的利益;

5、逐层负责原则

       研究生会工作采用责任承包制,自上而下分工明确,每一级成员对下一级成员的活动结果负责;

6、公开原则

       研究生会所做出的每一项涉及广大研究生利益的决议或决定及其所组织的每一项活动的发起和评审结果都必须公开;各部部长按照学期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于学期末完成部门成员的工作考核和学期工作报告工作;

7、费用申报原则

       研究会的活动开支,要开正规发票,不能是收据;要写清楚具体的数量,单价;金额超过300元要向学院申报;有些东西不能开成发票,如食品等。

三、机构设置

      研究生会设有主席团、组织部、宣传部、科技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七个部门构成。

      主席团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副书记一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二名,干事若干名。干事人数在新一届研究生会产生之前,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和相关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共同讨论决定。如果必要,研究生会在产生之后,经研究生会主席团同意,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对人数进行调整。

1、研究生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上级考察和同学评议相结合的干部、干事任用和考察制度。

2、部门职能介绍:

       主席团:主席:制定并执行学期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完成本会基本任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讨论和任命各部门负责人;副主席、副书记:协同研究生会主席开展工作,专职负责学术部的各项活动;主席团对研会组织的各个活动有监督权。

       科技部:负责校级、院级各种学术会议,定期开展名师座谈和学术报告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在读研究生学术交流会;

      宣传部:以多种渠道,及时高效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同学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做好各种活动的前期后期宣传工作;

      文艺部、体育部:组织同学积极参与学院和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做好赛前的报名、宣传和准备活动,力所能及的承办、主办一些针对研究生的文体活动;

       生活部:为研会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积极为全院同学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负责研究生会各种活动的经费管理工作,制定研究生会报销制度;

      组织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同时做好各种活动的布置工作。

四、选拔与任免制度

      为了在制度上保证研究生会干部选拔和任免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研究生会主管部门作出如下规定:

       研究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由学院行政部门、研会主管领导推选,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结合上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意见推选,研会的各部门的干事由竞选产生。

1 、选举时间:干事竞选每年9-10月份举行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信

3 、候选人要求:

①候选人必须满足《研究生守则》中所规定的研究生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

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德优良;

工作能力:具备所分配职责的工作能力,可以在不耽误研究生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群众威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带头执行研究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维护集体荣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②候选人必须具有积极为研究生服务的热情和充裕的业余时间。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会布置的任务。

③主席团保留对候选人资格的质疑权。

 

研究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适合担任研究生会干部:

违反国家法律;

违反校纪校规;

自动申请辞职;

不履行干部义务持续达二个月。

 

      本条例解释权归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20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