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考评准则

发布时间:2011-02-20浏览次数:691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部考评准则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督促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提高专项业务能力,树立高度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院学生会人力资源部决定对学生会其他部门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1、会议考勤

各种例会或大型活动会议中需全体学生会部门或个别部门参加的会议中的出勤情况。

2、会议纪律

各例会及大型活动中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纪律情况。

3、工作表现

包括在各部门会议、活动以及院、系的大型会议、活动中的表现,平时部内的常规工作表现等。

二、考核标准及细则

 1、会议考勤标准

学生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都应准时到达会场并到本部门签到。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向部长或是副部长请假,会议开始前部长或副部长将请假人员告知考核人员做好记录。如会议开始后半小时内未到场且未请假者,以缺席处理。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2、会议纪律

会议进行中不得玩手机、看杂志,不得无故喧哗。在别人说话时,应给予尊重,不得窃窃私语。开会时应注意着装,不准有穿拖鞋等不适合公共场合的装扮。

3、工作表现考核标准

A会议进行中气氛活泼而有序,部长副部应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B发言时,各部门成员应认真听取别人的讲话,作好工作记录。

C各成员应积极思考,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及创造性意见。

D负责人考察活动过程中部门整体的办事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E部长副部对近期工作的规划和对已完成任务的总结,包括各干事对工作的态度工作效率和完成质量。

F开展本部门特色的活动,从活动的筹备、组织、总结、学生的反映和活动的影响,及成员的参与度进行评分。

、评分具体实行细则

1、人力资源部部长及副部制定评分制度,其他人力资源的干事作为例会评分员对所负责部门的例会和活动进行评分,评分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

2、每次会议和活动结束之后与所负责部门的部长交流活动记录笔记,若无异议,请该部门部长签字。

3、人力资源的各负责人在评分后将会议及活动记录情况及时与部长沟通。

4、人力资源部部长与学生会主席交流考评标准分数和记录的考评分数,并将考评分数作为年评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