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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0浏览次数:1051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官网责任编辑:

 

 

关于组织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学校决定委托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对已到研究期限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1. 2008、200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延期项目(附件1)

2. 201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附件2) 

二、项目组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组成员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结果,并于5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至各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3)与项目申请书一致的成果和相关资料,如学术论文(注:已发表论文须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刊登的论文须附录稿通知书和论文)、调查报告(问卷调查表范本)、专利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模型照片等(实物或模型可直接带到答辩会现场展示);

上述(1)(2)可到创新基金网站下载。

 

2.各项目组应准备答辩用的PPT文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简要)、意义(简要)、研究内容、方法、研究过程、取得的成果、特色或创新点、研究体会和展望等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

3.极少数确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5月6日前向挂靠单位提交延期申请书(须有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延期申请表和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的联系方式可到创新基金网站下载。

 

三、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组织验收工作安排

1.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聘请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并于5月18日前将验收组织安排表(表格可到创新基金网站下载)报送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定。

2.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应在5月18日—5月27日完成验收工作并将《延期申请表》、《结题验收表》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项目相关成果(实物照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的扫描件等)报送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3.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项目组成员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做好结题答辩的组织宣传工作。项目结题后,应注重成果的存档和统计工作。

4.各学院验收专家组应从严掌握优秀项目数量,优秀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项目学分数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学院暂不填写。

 四、其他

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和答辩,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颁发结题证书。

 

工作联系人:李莎,联系电话:84892737,EMAIL:ded03@nuaa.edu.cn

 

创新基金网站:http://e.nuaa.edu.cn/srf/,各学院可以登录往年的创新基金系统来查看各项目组的联系方式,网址:2010年系统为http://e.nuaa.edu.cn/srf10/;2009年系统为http://e.nuaa.edu.cn/srf09/……以此类推。

 

         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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