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首页栏目  教学公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4986作者: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根据校教字〔20213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结合学院实际,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下,制定本院的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督察推免工作、审定推免方案、分配推免名额、审核被推荐学生条件、接收处理投诉以及最终审批推免学生名单等。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时龙  

副组长:张小飞  雷  蕾  刘伟强

组  员:牛臻弋  黎  宁   刘  冰  夏伟杰  陈未央  

张 璐 徐燕明    李宇飞

秘  书:杜欣鹏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聂东林    

组  员:黄正宇  吴  迪  季  娟  席维唯

秘  书:龚  平

二、推免名额

根据校教务处通知,2022届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正式名额为69名,候补名额为6名,在考虑各专业学生人数、卓越班入选人数等基础上,在名额分配上向国家发展急需人才相关专业倾斜,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总人数

名额

候补名额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36

23

2

信息工程

184

41

3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37

5

1

总人数

357

69

6

同时,学院鼓励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研究生支教专项计划(简称“支教专项”)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支教专项”推免,由学生申报,学校组织遴选。

鼓励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直博生。“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

三、推荐条件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应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无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须通过当前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2

3.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二)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申请推免资格,须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1.本硕(博)连读培养且学年考核合格。

条件2.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不包含本硕连读培养学生进行的专业排名)。

条件3.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45%,且本科阶段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认定的Ⅰ级甲等、Ⅰ级乙等竞赛中获得前三等次奖项或在Ⅱ级甲等竞赛(全国赛)中获得第二等次及以上奖项。

 Ⅰ级甲等、Ⅰ级乙等竞赛中获得第一等次奖的团队,团队排名须在前6名;获得第二、三等次奖的团队,团队排名须在前5名;在Ⅱ级甲等竞赛(全国赛)中获得第二等次及以上奖项的团队,团队排名须在前4名。

条件4. 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45%,且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其他作者中无直系亲属)发表与学业相关且被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可的科研论文并见刊(含线上)。

说明:条件中涉及的比例排名要求,先按四

五入方法排名,若出现多人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绩点相同者均符合排名要求。

2.推免资格依据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分进行排名,择优授予。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对照相应的要求选择其中一类申请。

推免综合评价分=学习能力分+创新能力分+素质拓展分。

3.学习能力分

(1)符合条件234的学生学习能力分=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符合条件1的学生学习能力分=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0.8

(3)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4.创新能力分

(1)创新能力分评分依据包括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奖项、科研论文和创新项目。学生在学科竞赛、科研论文或创新项目有多项加分情况时,每个类别取其中最高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和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申请推免的相关材料均需在学院网站公示。

(3)符合条件3的学生创新能力分不高于1.0分,创新能力分评分依据只包括竞赛奖项,评分标准见下表:

竞赛等级

第一等次

第二等次

第三等次

 Ⅰ级甲等

1.0

0.95

0.9

 Ⅰ级乙等

0.85

0.8

0.75

 Ⅱ级甲等

(全国赛)

0.7

0.65

/

若以团队参赛的,在上表对应的创新能力分的分值上减去0.01*(团队排名-1)。

(4)符合条件4且论文已见刊的学生,创新能力分评分依据只包括科研论文,创新能力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评定,评分范围为0.25-0.6

(5)符合条件12的学生创新能力分不高于0.2分,分值为以下表中两类取最高分值加总得出:

类别

等次

评分

级别系数

专业相关科创竞赛

第一等次

0.4

国家级0.25

省部级0.2

/校级0.15

第二等次

0.3

第三等次

0.2

创新项目(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自由探索计划项目、工程实践计划项目、本科生学术论坛)

结题

0.1

国家级1

省级0.8

校级0.6

院级0.4

科创竞赛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认定的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为准,团队参与的科创竞赛及创新项目中,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第一作者计分,其余人不计分;其余项目得分需按排名顺序递减0.01*(团队排名-1),且只计算前六名。科创竞赛及创新项目均取最高分值。

(6)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专家评审。

5.素质拓展分

素质拓展分原则上不高于0.2分,评分依据包括各类评优评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具体明细如下:

(1)获“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学生”等重大的国家级荣誉、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或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甲等的非学科相关竞赛中获第一等次的奖项计0.2分;

(2)获“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重大的省级荣誉或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Ⅰ级乙等的非学科相关竞赛中获得第一等次及奖项计0.15分;

(3)获校长特别嘉奖、校十杰青年等重要的校级荣誉、到国际组织实习或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Ⅱ级甲等的非学科相关竞赛中获得第一等次及以上奖项计0.1分。

(4)如若获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Ⅰ级甲等、Ⅰ级乙等、Ⅱ级甲等的非学科相关竞赛中获第二等次或第三等次,依次按相应分值的95%90%计分,若以团队参赛或参评的,在对应的分值上再减去0.01*(团队排名-1; 低于此等次或团队排名在第七名及第七名之后的不计分。

(5)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拓展分进行审核鉴定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专家评审。

(6)素质拓展分取最高竞赛奖项或荣誉的分值,不累加。

6.其他说明:

(1)创新分部分:同一作品参与不同赛事的获奖者以最高分记分;同一赛程竞赛且不同级别获奖者以最高分计分;

(2)素质拓展分部分:荣誉获奖以证书落款单位级别为鉴定标准;

(3)已参与课程绩点替换的竞赛,不得用于加分;

(4)荣誉和竞赛等成绩由同学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时间一次性申报,不得后续补充,申报后学院统一审核;

(5)按照推免综合评价分排名时,分数相同者按照学习能力分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推免综合评价分和学习能力分均相同者,按照创新能力分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推免综合评价分、学习能力分和创新能力分相同者,按照素质拓展分的高低区分排名先后顺序;

(6)竞赛或荣誉排名以奖状证书上排名为准,如果证书上无法显示排名,以竞赛指导单位或指导教师证明的排名为准;创新项目排名以项目申报书或者申报系统显示排名为准;如果均不满足上述条件,以专家组评审计分;

(7)在卓越班未能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与本专业的普通班学生一起参与排名;

(8)学习成绩的认定时间截止2021912,荣誉、竞赛获奖、学术成果、活动奖励等的认定时间,依据该项目的证书时间,截止2021912日;

(9)“支教专项”推免生的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结合《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15号)要求进行推荐遴选。

四、注意事项

(一)凡欲争取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首先提交书面申请。

(二)各专业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人选的成绩、排名和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现象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推免资格者将取消当事人的被推荐资格,学院将收回该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再参加本届本科生的毕业分配,学校和学院也不再提供就业、报考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的一切证明材料。

(四)义务类奖学金获得者等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学生处验核签字后,方能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的学生,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三个月以上出国(境)交流项目并达到课程学习要求的方可推荐。

(六)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异议处,以学校文件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所有。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1

91217点前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指定、提交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开展推免工作。

2

914

辅导员解读推免细则。

3

914-915

学生上报创新分及素质拓展分相关信息,辅导员及学院专家审核根据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各项得分,并根据综合评价分进行排名。

4

916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

5

92017点前

学校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6

928-1020

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收函及选择录取单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