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连读试点班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08]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于近日开展2011年本硕连读试点班的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尊重学生志愿和导师意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重点考核学习成绩、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全面考评综合素质。
1.从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部分专业中具有2009-2010学年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2008级学生中选拔。具体专业包括:航空宇航学院的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能源与动力学院的飞行器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机电学院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飞行器制造工程。
2.从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具有2009-2010学年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2008级工科研究实验班和强化班结业学生中选拔。
3.从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的2008级暂无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每个学院选拔人数不得超过6人。
4. 第三学年中凡有必修课程需补缓考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2者,将取消其本硕连读试点班学习资格。
三、选拔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
1.3月10日前,相关学院成立选拔工作组,确定本院选拔工作细则并报优秀生培养工作组备案。
2.3月10日至3月1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初选学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工科研究试验班学生、工科基础强化班优秀结业学生优先。
3.3月16日至20日,相关学院组织师生互选,确定学生的导师和学科专业方向,将本院本硕试点班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4.3月20日至25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对初选结果进行审核,根据学科专业方向的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并反馈给学院,学院进行必要的调整。
5.3月28日前教务处公示本硕连读试点班选拔结果。
6.教务处于4月1日前对本硕连读试点班学生资格进行终审并公布审核结果。
7.2011年秋季学期始,学院通知本院本硕连读试点班学生修读部分硕士课程。
四、工作联系人:杨兰芳,联系电话:84892737,电子信箱:ylfang@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