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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浏览次数:420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位老师:

        学校通知如下,相关文档请在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831下载。

院办

2011.3.11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开放办学的需要,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鼓励青年教师以争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形式赴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将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报考事项

1.十二五期间,学校将大力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含国家与学校共同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进江苏省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拟申请公派出国的人员,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规定的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报考。同时,请通知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要求未达标的教师尽早做好准备,按时报名。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第一次考试时间2011年6月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考试地点在南京大学。

3. 请拟参加2011年度考试的教师,分别于2011年4月11日至15日(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和2011年10月10日至14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至南京大学考试报名点报名。联系电话:83593330

4.对于英语(PETS5)考试笔试总分达到50分(含)以上者,学校将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