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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201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有关单位,各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申报对象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申报对象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取先由个人申请,再经学校评审、推荐,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申报方式。

三、申报材料

本批次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1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四、时间要求
  博士后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4月11日至25日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他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标准将依据国家财政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3、材料报送要求

由于名额有限,请各流动站申报人员务必在2012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楼522室),学校经初评确定后,学校汇总后统一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更详细内容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查阅。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4895949,联系人:常志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