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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浏览次数:213作者:admin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关于开展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干部和人事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有关信息采集、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信息采集对象

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员。

二、信息采集工作内容

(一)人事信息采集

1.教职工请登录“南航教职工信息管理平台”(http://rsxx.nuaa.edu.cn/),选择个人信息维护-人事信息,点击“基本信息修改”,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本人职工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对于本人已修改过的密码如有遗忘可与人事处人事科联系(84893493)。

2. 对于系统中可直接修改信息,修改后请保存,并点击页面右下角“打印”按钮打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登记表》。对于无法直接修改信息,教职工如认为有误,可在打印稿上手写改正,以便我们进行核查。信息修改完成后请本人签名。

(二)证书复印件收集

请在提交《登记表》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 学习经历证书材料(复印件),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系国外学位,请同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

2. 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各阶段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3. 其他证书:师资培养工程(各类人才工程)、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职称英语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4. 复印的证书务必清楚,用A4纸复印。对于前期已提交过证书复印件的,我们已经统一制作并上传至系统中,本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到,不需再次提供。请教职工个人对比系统中证书情况提交填写《教职工证书提交情况汇总表》(附件1)。

5.对于因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情况,由各单位汇总并填写《证书缺失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 人事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学校干部任免、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评聘、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凭据,今后如有信息变化,请及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中或交人事科备案, 对于没有提供或未及时提供的一般不予认可相关经历。

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证书收集,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信息审核。机关各部、处由本单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统一交机关党委收集和汇总。

3. 组织部、档案馆、人事处结合教职工个人档案等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后,如认定的信息与本人提供信息有出入的,经与本人重新确认后,个人重新打印《登记表》上交。

4. 信息审核完成后,《登记表》、证书复印件存个人人事档案。

5. 所提交材料或填写信息请勿包含涉密信息。

四、提交材料

1. 各单位于3月29日后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资料袋,每人一份。

2. 如有部分人员在国外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岗的,请各单位尽量联系本人完成信息采集。如有人员确实暂时完成不了信息采集的,请各单位填写《信息未采集人员统计表》(附件3),本人在岗后及时通知本人填写,并按本通知要求补交相关材料。

3. 教职工本人请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登记表》、《教职工证书提交情况汇总表》、证书复印件装入材料袋中,并将材料袋统一交至各单位。各单位审核后,于4月10前将材料袋、《证书缺失情况汇总表》及《信息未采集人员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教职工证书提交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交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附件:

  1. 教职工证书提交情况汇总表
  2. 证书缺失情况汇总表
  3. 信息未采集人员统计表

(相关附件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人事处 组织部 档案馆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