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告
各位老师,
请申报人于10月4日提供相关材料至12-2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ingl@nuaa.edu.cn。具体申报通知见下文。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校60周年,四川地区校友会向母校捐资35万设立“60周年校庆”天府特别奖教金,用于奖励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现将“60周年校庆”天府特别奖教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60周年校庆”天府特别奖教金(以下简称天府特别奖教金)主要奖励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科研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教学态度认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的欢迎和同行教师的好评。�
教学工作量饱满,2008年以来每年的教学工作量均达100%以上。�
热心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课程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2008年以来取得以下成就之一者:
(1)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名师”称号;�(2)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及以上奖励;
(4)获省、部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及以上奖励;
(5)获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及以上奖励;
(6)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并获一、二等奖奖励;
(7)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8)主持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
(9)获校级教学优秀一等奖奖励;
(10)获校教学观摩评比一等奖。
教学成果国家级奖励取署名的前三名,省、部级奖励取署名的前二名,校级奖励取项目主持人。�
教材国家级奖励取主编或编写量达总篇幅25%以上者,省、部级奖励取主编或编写量达总篇幅33%以上者。�
2.教学和科研工作都取得较突出成绩�
教学态度认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受到学生的欢迎和同行教师的好评。2008年以来每年教学工作量达80%以上。�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好,取得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2008年以来在教学、科研方面各取得以下成就之一者:�
教学方面:�
(1)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名师”称号;�
(2)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及以上奖励;
(4)获校级精品课程及以上奖励;
(5)获校级优秀教材奖及以上奖励;
(6)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并获一、二等奖奖励;
(7)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指导教师;
(8)主持校级重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9)获校级教学优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0)获校教学观摩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科研方面:
(1)主持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3)被《SCI》收录3篇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4)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技成果国家级奖取署名的前五名;省、部级奖取署名的前三名,二等奖取署名的前二名,三等奖取署名的第一名。
三、奖励等级和奖励形式
(一)奖项设置�
天府特别奖教金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各等级奖金额为:一等奖每名20000元;二等奖每名10000元;三等奖每名5000元。
(二)奖励形式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向全校公布获奖名单。
四、申请办法及评选程序�
1.天府特别奖教金由个人申请,经学院评议后,限额申报。学院、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评审通过的奖教金获奖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后发文公布奖励名单。
五、申报名额
专任教师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4~6名候选人,其它单位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府特别奖教金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各单位填写《天府特别奖教金申报人情况简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教学、科研论文,教材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近年来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szb@nuaa.edu.cn
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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