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首页栏目  党政公告

(转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3-11-04浏览次数:196作者:dwzy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使广大教师全面了解公派出国(含出境,以下同)留学政策、留学项目,留学申请条件及程序,通过不同渠道,以符合自身条件的留学身份申请到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留学,尤其是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特发布本指南。

  • 项目类别

2014年学校计划派出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类别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名额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全额资助项目)

申报名额不限

2

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1:1配套项目)

20人左右

3

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

(省境外研修项目)

8人左右

 

预计总人数

50人左右

 

有关出国项目的申报条件、申请时间、留学期限、资助内容等详见《2014年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一览表》(附件1)。

  • 政策导向
  • 学校在坚持“按需派出”的原则下,积极鼓励教师利用校外资源,把申请“国家全额资助项目”作为教师申请“国家1:1配套项目”和“省境外研修项目”的前提条件。学校将采取更加积极的鼓励措施,对申请到国家全额资助项目,前往世界一流大学留学的人员予以奖励。
  • 学校鼓励入选国家及省部级团队骨干成员,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与优秀人才工程入选者,和各级重点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申报各类公派留学项目。
  • 未申请到“国家全额资助项目”的教师方可申请“国家1:1配套项目”和“省境外研修项目”,2014年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优先。
  • 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留学项目;享受过“国家1:1配套项目”和“省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这两个项目;近三年来曾入选“国家1:1配套项目”但没有执行的,原则上不再选派。
  • 学校首先资助入选各类出国项目的人员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对于英语(PETS5)考试总分达到50分(含)以上者,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对于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5)的人员,学校资助其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培训,给予报销培训费,每位申请人只可享受一次该项培训资助。
  • 具体项目申请及选派时间节点详见《申请及选派程序流程图》(附件2)。
  • 留学期间待遇

派出人员出国留学期间的工资、津贴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校人字〔2010〕4号,附件7)中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 选拔办法

1.各类出国项目均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方式

  1. “国家全额资助项目”和“国家1:1配套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2. “省境外研修项目”通过学校人事处申报;
  3. 人事处将提前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网站和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各类出国项目申报通知。

希望各单位积极动员教师抓住有利时机,密切关注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提前规划,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准备,踊跃申报。学校将不断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支持青年教师成长提高,加快我校国际化进程。

咨询电话:84892458。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