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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1浏览次数:237作者:dwzy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见下文,

请申请的老师于2015年1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学院210办公室.

(1)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套(A4正反打印,本人签字、贴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请申请人会同所在系负责人明确出国留学目标要求及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此份推荐意见很重要,是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ingl@nuaa.edu.cn。(电子版文件名称:姓名+推荐意见)。联系人:丁岚;联系电话:8489245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指南》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3.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留学身份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2年1月15日以后毕业),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4.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教师可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或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如数学、物理专业符合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优秀教师可申报“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年轻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申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具体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请参考《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查阅申报指南。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0日。信息填报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2015年)》中“国内访学类”。

3.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4.基层单位审核材料。请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并对材料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5.基层单位上报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送人事处师资办:

(1)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套(A4正反打印,本人签字、贴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请所在单位针对推荐人选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此份推荐意见很重要,是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6.学校审核与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1月20日上报留学基金委(1月15日后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可更改)。

7.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3月份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根据2015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

2.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3.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申请人员的推荐工作。

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可参考《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常见问题解答》或咨询人事处。

联系电话:84892458

E-mail:szb@nuaa.edu.cn

 

 

 

人事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