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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报送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浏览次数:203作者:dwzy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位老师:

        学校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12月29日(下周一)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和《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纸质版报210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dingl@nuaa.edu.cn .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848924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若干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学位层次的若干规定》,现将2015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于2015年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学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岗位相适应。

二.各单位根据按照工作需要,结合单位教职工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2015年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计划。机关部处统一从机关党委申报。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

2.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申请人材料、签署意见,并填写本单位《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见附件2),连同被列入计划的《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szb@nuaa.edu.cn。

3. 人事处将根据各单位所报计划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单位。凡未列入学校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的,当年度学校不予推荐报考。计划外就读的,不享受学校有关学历提升的政策。

4.经审批并考取在职研究生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

四.请2014年取得高一级学历(位)的教职工及时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备案手续。

 

联系电话:84892458

 

 

附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

2.2015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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