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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5年度教职工岗前培训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浏览次数:261作者:dwzy来源: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责任编辑:
各有关单位:
学校定于201510月至11月开展教职工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22日-1129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教职工岗前培训由专题讲座、课程培训、互动实践、课堂教学实践四部分组成。
1.专题讲座主要是安排与青年教职工成长和发展关系密切的部门负责人,介绍本部门为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所能提供的资源,以及如何获取这些资源与服务。专题讲座分为集中培训和自选培训,集中培训安排在1022日,自选培训安排在10中旬至11月下旬,新教工可以根据时间安排和自身兴趣,按照要求选择培训内容。20149月至20159月新聘教职工均须参加专题讲座培训。
2.课程培训包含《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的学习。凡已报名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培考试的人员须参加课程培训。
3.互动实践主要包括素质拓展等,帮助新教工增强对南航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0149月至20159月新聘教职工均须参加互动实践培训。
4.课堂教学实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主要针对专任教师(不含学生辅导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
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请见附件1
三、培训管理及考核
1.为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每次培训活动均需考勤(课程培训自习时间除外),中途不得早退。对于已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由各单位人事干事统一请假。请假申请表请于10月22日前(见附件2)交至师资办公室。
2.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规定及我校的实际情况:新教工参加专题讲座、课程培训、互动实践等培训活动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参加两门课培训的管理人员缺课超过2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培训不合格。对于培训不合格者岗位津贴下浮一级,年终不得评优,须重新培训,三次培训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专题讲座与互动实践的出勤情况将作为今后个人申请其他各类在职培训(进修)项目的重要审批依据。
3.课程培训人员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1212日、13日。
4.各单位进行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含撰写教案、试讲等),《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于1120日前提交师资办。
5.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务必通知每位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办(84892739)联系。
E-mailszb@nuaa.edu.cn
附件1教职工岗前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岗前培训请假申请表
附件3: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151014